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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记者从示范区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据了解,在具体执行期间,经办部门将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社会保险降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目前,全区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741.7万元,惠及5212家企业。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保持了降费政策的延续性,稳定了社会预期,对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信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政策,预计年均为经营主体减负约3480万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示范区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负责人杨海东表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降费率政策落实,也要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制度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