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春季,正值万物复苏时节,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储存不当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季节性食品也将大量上市,不当食用易引发食源性疾病事件。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应关注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采摘购买食用野菜注意
不采摘路边或者景观区的野菜;不采摘陌生的野菜;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野菜。勿采勿食勿购不认识或未食用过的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 食用野菜要经过浸泡、煮熟等处理后再食用,食用野菜后如有不适,应及时催吐,并携带剩余野菜和呕吐物就近就医。
(相关资料图)
饮用散装白酒注意事项
消费者饮酒时,要增强辨识意识, 不饮用来历不明的“白酒”,更不能饮用有酒味的不明液体 ,避免误饮、误食“甲醇”引起中毒。
外出就餐时注意事项
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环境整洁、好评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在网络上订餐时要选择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要在路边无证摊贩用餐。
采购食品时注意事项
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 ,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不在无证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 不买无防尘、防蝇、温控设施和在日光下曝晒的散装食品。 食品如需进行二次加工或复热,一定要彻底加热,保证熟透后再食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郑重提醒,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食品采购质量安全关、食品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环境卫生控制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饮食消费环境。
广大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线索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转 载·掌上长春、长春市场监管微信
编辑: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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