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罗九/作者 南江/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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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3月27日共有62只新股上市,上市首日平均涨幅达到42.13%。在此背景下,3月27日起,首批沪深主板注册制新股陆续开始正式网上申购,其中包括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
此番上市,江盐集团的供应商异象频现。其中,江盐集团一面宣称选择有实力供应商合作,另一面,两家零人企业“现身”江盐集团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且该两家供应商的股东不相同却持续多年“撞号”,控制权现疑云。此外,2020年与2021年多次中标江盐集团采购项目的中标方,与江盐集团2020年的前五供应商或互为“自己人”,而招股书对于该中标方“只字未提”。
一、两家供应商合计撑起超亿元采购额,分开披露背后控制权迷局浮现
一般而言,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往往选择有实力的而非弱小的供应商。江盐集团在招股书中也表示,选择有实力供应商合作以确保石灰石、焦炭等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而报告期内,两家零人企业“现身”江盐集团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且该两家供应商的股东不相同却持续多年“撞号”,控制权现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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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原材料包括石灰石、焦炭,表示与有实力供应商合作以确保稳定供应
据江盐集团2023年4月4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自成立以来,江盐集团从事盐及盐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工业盐、元明粉等盐产品以及纯碱、小苏打等盐化工产品,拥有“井冈”、“百仙”、“清江古海”等食盐市场知名品牌以及“瑞江”、“晶昊”等工业盐、小苏打、纯碱产品品牌。
且江盐集团制盐和制碱主要消耗卤水、煤炭、石灰石以及焦炭,其中卤水由江盐集团供卤中心自采。煤炭、石灰石以及焦炭等大宗原材料及燃料采购方面,由企业管理部提出生产计划并编制原材料需求计划表,由供应部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磋商、询比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进行采购。其中,煤炭的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石灰石的采购采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焦炭的采购采取在网上发布采购信息、电话询价等方式进行比选,其他物资采购则采取公开招标和网上公布采购信息等方式进行比选。
在招股书中,江盐集团表示,加大对上游石灰石、焦炭、煤炭等重要原材料及能源资源掌控力度,积极与有实力的供应商建立多渠道、长期稳定互利共赢战略合作关系,从而掌控上游石灰石、焦炭、煤炭等重要原材料及能源资源,确保年百万吨重要物资安全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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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赣疆贸易、亳豪新材先后“入围”江盐集团为前五供应商,合计撑起1.07亿元采购额
据招股书及江盐集团签署日为2021年12月14日签署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1年版招股书”),2018-2020年,新余市赣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疆贸易”)分别为江盐集团的第三、第二及第五大供应商,江盐集团对赣疆贸易采购金额分别为1,867.53万元、4,861.69万元、2,135.68万元,采购内容为焦炭、石灰石等。
2022年1-6月,新余市亳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豪新材”)是江盐集团的第四大供应商,江盐集团对其采购金额为1,834.84万元,采购内容为焦炭。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亳豪新材的成立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
即2018-2020年,赣疆贸易是江盐集团的前五大供应商,与江盐集团交易金额为8,864.9万元。而亳豪新材于2020年成立,2022年成为江盐集团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期间,江盐集团对两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为10,699.7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赣疆贸易与亳豪新材上演控制权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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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赣疆贸易与亳豪新材各由兰晓兵、邓燕燕控股,却共享联系方式控制权存疑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赣疆贸易于2012年12月25日注册成立。2016年11月4日股权变更前,股权结构由“邬海辉、黄春慧分别持股90%、10%”变更为“兰晓兵、黄春慧分别持股96.6667%、3.3333%”。2019年5月22日,赣疆贸易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兰晓持股98.75%、黄春慧持股1.25%。2020年4月15日,赣疆贸易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兰晓兵、兰思平分别持股98.75%、1.25%。
截至查询日2023年4月4日,赣疆贸易兰晓兵、兰思平分别持股98.75%、1.25%。
即2016年11月4日股权变更后,兰晓兵系赣疆贸易的控股股东。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亳豪新材成立于2020年6月19日,由邬微与邓燕燕共同出资设立。2022年8月16日股权变更前,亳豪新材由邬微、邓燕燕分别各持股50%,股权变更后,由邬微、邓燕燕分别持股15%、85%。
这是否说明,邓燕燕是亳豪新材的控股股东?
蹊跷的是,亳豪新材与赣疆贸易2020-2021年的电子邮箱重叠。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2022年,赣疆贸易的企业电子邮箱为919779930@qq.com,企业通信地址为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
2020-2022年,亳豪新材的企业电子邮箱均为919779930@qq.com,企业通信地址则为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龙施南路72号。
即赣疆贸易、亳豪新材虽分别由兰晓兵、邓燕燕控股,但两者的企业电子邮箱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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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公开信息显示,赣疆贸易与亳豪新材持续多年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2022年,赣疆贸易的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为0人。2020-2022年,亳豪新材的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也均为0人。
上述情形看出,企业联系方式持续多年一致,赣疆贸易、亳豪新材是否受同一控制?而背后控制人又是何人?而赣疆贸易、亳豪新材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其经营规模几何?能否撑起与江盐集团的超亿元交易额?存疑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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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招股书对供应商按同一控制合并口径披露,但未披露上述公司是否存关联关系
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四十六条,发行人应披露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主要包括:(一)报告期各期采购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的情况,相关价格变动情况及趋势;(二)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新增属于前五名供应商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应披露供应商名称或姓名、采购比例;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采购额。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即2019-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是江盐集团的前五大供应商。招股书对其与江投集团的交易备注显示,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同受江投集团控制,此处合并披露。
此外,对于供应商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江西电力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也备注称,江盐集团对于其与受国网江西电力公司、中粮集团控制的企业的交易,合并披露。
也就是说,招股书对于其与供应商赣疆贸易与亳豪新材的交易分开披露,而这背后,两家供应商却多年使用同一电子邮箱,是否受同一控制?倘若受同一控制,招股书并未披露赣疆贸易与亳豪新材之间的关联关系。至此,江盐集团对于上述供应商间的关系是否知悉?招股书对于供应商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或该打上问号。
而关于供应商的疑云尚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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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次中标江盐集团项目的中标方与供应商或互为“自己人”,招股书对此隐而未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家多次中标江盐集团采购项目的投标方,其不仅实控人与江盐集团的一家供应商的董事重叠,两者还多年共用联系方式,而招股书对该供应商“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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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20年和2021年,江发商贸多次中标江盐集团子公司的采购项目
据招股书,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昊盐化”)是江盐集团的一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盐化”)是晶昊盐化的控股子公司。
据晶昊盐化官网,2020年9月22日,富达盐化自主组织了生石灰采购项目的评定工作,共有五家投标人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其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高安市江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发商贸”),排序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新余吉妮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妮斯物资”)。
2021年9月7日,富达盐化自主组织了生石灰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定工作,共有三家投标人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该次招标项目的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亦是江发商贸,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吉妮斯物资。
2020年12月9日,晶昊盐化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在晶昊盐化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了开标大会。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江发商贸。
即在2020-2021年,江发商贸曾多次中标江盐集团的子公司生石灰或石灰石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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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巨才实业经理洪金平或对江发商贸持股100%,两家企业的联系方式一致
据招股书,2020年,江西巨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才实业”)是江盐集团第二大供应商,江盐集团对其采购金额为3,739.56万元,采购内容为石灰石。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巨才实业于2009年2月26日注册成立。截至查询日2023年4月4日,巨才实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由洪涛、洪波各持股50%。此外,洪涛担任监事,洪金平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江发商贸于2016年10月28日注册成立,截至查询日2023年4月4日由洪金平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2021年,江发商贸的企业电子邮箱为1623385650@qq.com。
2019-2021年,巨才实业的企业电子邮箱均为1623385650@qq.com。
由上已知,截至查询日2023年4月4日,洪金平未持有巨才实业的股权,但担任巨才实业的执行董事兼经理。且2019-2021年,巨才实业与江发商贸的电子邮箱重叠。
据公开信息,巨才实业执行董事兼经理洪金平,与江发商贸的实控人洪金平或为同一人。
即江发商贸或是巨才实业经理洪金平持股100%企业,联系方式与巨才实业一致。则江发商贸与巨才实业是何关系?是否与巨才实业受同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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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江发商贸与巨才实业社保人数多年为0人,2020年8月前江发商贸行业代码为汽车新车零售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2021年,江发商贸与巨才实业的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也均为0人。
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8月14日,江发商贸的行业代码由“汽车新车零售”变更为“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上述异象之下,2020年8月,江发商贸是否为参与江盐集团子公司生石灰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而“突击”变更行业代码?而中标江盐集团子公司采购项目后,其与江盐集团子公司的交易金额又几何?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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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江盐集团在招股书未提及江发商贸,亦未将江发商贸与巨才实业交易合并披露
需要指出的是,招股书披露,巨才实业是江盐集团2020年的前五供应商,但从未提及“江发商贸”。
上述情形或表明,2020年和2021年,江发商贸多次中标江盐集团子公司的采购项目。此外,巨才实业系江盐集团2020年前五供应商。凑巧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江发商贸或由巨才实业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洪金平设立并持股100%,且2019-2021年,江发商贸和巨才实业共用企业联系方式。
至此,江发商贸与巨才实业是否受同一控制?江发商贸多次中标江盐集团子公司的石灰石采购项目,江发商贸与江盐集团是否亦存交易?招股书是否应将其与江发商贸、巨才实业的交易按同一合并口径披露?招股书对江发商贸只字不提背后,其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面对供应商的种种疑问,江盐集团将如何解答?